CURC认证介绍

栏目:认证咨询 发布时间:2020-07-27

一、城轨装备认证概述:

城轨装备认证是指为提高城轨装备质量安全水平和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维护城轨装备生产、使用、管理等有关方面及社会公共利益,由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共同推动、认证机构承担的自愿性认证活动。

二、城轨装备认证统一认证标志:

  认证目录内的城轨装备认证应使用统一的认证标志。认证标志由基本图案和认证机构标志识别信息组成,如下图:


三、城轨装备认证认证模式:

  初始工厂审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

 

四、城轨装备认证目录:

 

 

五、申请认证程序:

1、申请城轨装备认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填写CURC认证中心编制的统一格式的《城轨装备认证申请书》报CURC认证中心业务部,并按相关产品认证规则要求提供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企业情况调查表;

  3)申请认证的产品与认证用标准的符合性型式检验报告;

  4)受控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清单;

  5)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指国家规定产品)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已获得);

  6)有关技术资料(企业标准、使用说明书、必要的装配图等);

  7)铁道行业供货经历证明;

  8)产品标识代码及其它。

  2、CURC认证中心业务部在收到申请方提交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填写内容是否准确、相关材料是否齐全,若申请材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要求,应向申请方发送《申请材料补充通知书》。若申请方未能按要求在30天内补充/完善所需的材料并未作任何解释和说明,则认为申请方撤销本次申请。

  3、申请方提交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齐备后,报送CURC认证中心相关技术专家对供货经历进行评价、组织合同评审,并于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对受理者,向申请方发出《受理城轨装备认证申请通知书》,对不受理者,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4、对同一申证企业、同一申证产品连续2次认证不合格、或已批准撤销认证证书的,自发出通知之日起1年内CURC认证中心不再受理该企业该产品的认证申请。

  5、受理认证申请后,申请方应与认证中心签订《城轨装备认证合同书》(初次认证或复评),并按规定缴纳认证费用。

6、认证中心收到认证费用后,为认证企业编制认证计划进入正式认证程序。